我是个配角。
嗯。
这么说也没有问题。
毕竟一开始我还做过某个剧本的最终boss。
那不过是我人生中其中一站罢了……
一开始从哪说起……
嗯……
从……
就从我爸爸和妈妈死在我面前那天说起吧。
我来自于世界地下影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
确切的说,我来自于欧洲这片区域中最贫穷的国家,至于是哪儿,它不重要了。
因为对当时年幼的我来说,没什么区别。
我叫简·格里恩。
受到国家政局影响,家庭不富裕,但一家三口生活的很美好,或者说,嗯,幸福。
我的家乡很美。
有树生长,群鸟栖居。
牧场青青,繁花胜放。
我和朋友们在下学的路上欢快的跑着,无忧无虑。
巴尔乔是我的青梅竹马,爸爸总说我以后会嫁给他,但我不喜欢这家伙的祖鲁,可他确实对我很好,可能是因为……我是这个小镇子最漂亮的女孩之一。
你这个棕发碧眼的欧罗巴人种,长大了一定是大美女。妈妈总是这么和我说。
“哈哈哈哈~”
我喜欢这么笑着,每天都在笑着。
因为我觉得那个酒窝很好看,我喜欢展示它们。
巴尔乔叫住了我。
“格里恩,慢点,我跟不上了!”
云翳袭来,遮蔽太阳。
巴尔乔走近我。
呼……
他的脑袋被子弹穿了個洞,血溅了我一脸,身边的朋友都在惊慌的大喊,我却冷静的吓人。
是战争来了。
爸爸……还有妈妈……
我跑向了家的位置,爸爸和妈妈倒在麦田里,血像薄雾般罩在麦田上。
恐惧和不安的气息蔓延,原野上的花朵化为尘土,树上的鸟也喑哑了嗓音,我没家了。
之后,我每天去救济院领取面包,然后睡在桥洞下,这就是国际支援给我们的答案,而发动战争的也是它们。
我恨透了这个世界。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这个世界是个搞笑世界该多好……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真搞笑啊,我的人生。
“哎,简,我这里有一份工作,你要不要去做?”
我的好友看我一直一个人,就拉着我去了一个藏在废弃铁路后的地下室里。
“简,这份工作,能让你吃饱。”
我的朋友用贪婪的空洞的样子,和我说。
而我看着那些大人的样子,还有肮脏的房间,笑了出来。
“吃饱?”
“吃什么?”
“吃他们的【哔】吗?”
“去你妈的!”
我大声骂着我的“朋友”,但他丝毫不在意。
“这个女孩是东斯拉夫人。”
他这么向那些人介绍我,就像在介绍一个商品,嗯,对,我就是商品,战争中的孤儿算不上人,可不就是消遣的商品吗。
既然不是人,那我也没必要干人干的事情,所以我假装接受,杀了他们。
第一次杀人,十四岁。
第一次偷窃,十四岁。
第一次抢劫,十四岁。
再后来,我像个孤魂野狗一样活着。
直到那一天……
我从救济院领完食物,扛着捡来的木棍子,挑着食物和水,准备回我自己那个狗窝,然而炮火把山峰上的石头击碎。
我被砸死了。
那之后,我来到了一个奇怪的世界……
无尽回廊。
我好像是死了,但是我好像……重生了。
我一直好奇,为什么我初始的武器是棍子……它并不趁手,相比之下,在没有枪的前提下,匕首更好,只是后来我还是扔不下棍子……混蛋,我对旧物老是有一种奇怪的念想,可能是想我那死去的爸妈和过去幸福的日子,但一去不复返就是一去不复返,我要想办法在新的人生中活下去。
我有两件事很走运。
首先,第一个剧本,我拿到了【麒麟功】。
其次,因为我在现实世界的遭遇,导致我的心理素质比一般人要强不少,什么杀人之类的事情对我而言毫无负担,我能把这群生活在和平世界的家伙的脖子扭断,把他们的脑子砸碎,就用我获得的那把棍子。
那些生活在和平地区的家伙们,就是随时可以收割的杂草罢了,直到那个混蛋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