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宇大陆,元庆十年七月五日,中州东部。
烈日当空,万里无云,火辣辣的太阳炙烤着大地,肆无忌惮地盛放着光与热,似要将整个世界都烧成灰烬。
纵目望去,热气蒸腾,万物都被酷暑的淫威笼罩,连蝉都懒得叫了。
人之所以能成为万物之灵不是没有道理,炎炎烈日,似乎并不能阻止他们前进。
在中州东去扬州城的官道上,一行百余人的队伍缓缓地前进着,正中飘扬的旗帜说明了他们的身份,这是一行镖队。
“对酒已成千里客,望山空寄西乡心。”
更奇的是还有人在吟诗,吟诗的是一个行走在镖队中的怪人。
如此烈日之下,就算赤身躶体都会汗流浃背,而他全身上下都被裹上了厚厚一层白布,可他周身一滴汗水都没有,一滴也没有,看上去和直立行走的干尸无异。
就算是干尸,应该也是一具绝美的“干尸”。他没被掩盖的脸有棱有角,如同雕刻一般,称得上俊美绝伦,分明的五官中仍有几分稚气未脱,而他湛湛有神的双眼中仿佛有几分看破生离死别的意味,气质与年龄严重的不符让他显得更加怪异。
怪人所在的镖队理所当然是一支奇怪的镖队,所有的镖师都统一军士打扮,可他们并没有打军旗,唯有锃亮的盔甲刀枪在烈阳下闪烁着刺眼的金辉。
军旅出身的镖师们当然听不懂怪人吟唱的诗歌,其蕴含的悲伤与离别夹杂着无奈就这样被炎热无情吞噬。
不懂便生了疑问,问话的是一位中年军士,饱经风霜的历练让他的年龄与自己的样貌严重不符,可笑起来,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温暖与踏实。
“卢老弟,你这是唱的什么曲?”
其实怪人并不姓卢,他叫王晓,而此时抑或将来恐怕他都只能叫卢阳。
“林二,不懂就不要瞎说,卢少侠不是在唱曲,而是在吟诗!”接话的是一位老者,戴着一顶破烂的斗笠,穿着青色的军旅便衣,额头皱纹重叠,人却精神抖擞。
他是镖队里唯一一位年过半百的老者,也是唯一一位称王晓为少侠的人,每当他炯炯有神的目光移到队伍前列,其佝偻的背会情不自禁地挺直,嘴角会挂上一抹满足的笑容。
走在队伍最前列的当然是此行的指挥者,不敢相信这支严谨队伍的领头竟然是个女子。
清秀的五官,一身戎装也掩饰不住其身段的高挑袅娜,反添几分英姿飒爽,着实的美人胚子。
最引人注目,却是她那一双修长圆润的长腿,白皙的美腿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令人叹为观止,遐想无限。
知道自己又闹了笑话,林二尴尬的挠了挠头,而后憨笑道:“白老爹,你就不要嘲笑俺了,你又不是不知道俺没读过书,俺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想学会写自己的名字!”
“林大哥,这还不简单,改天我教你!”王晓笑道。
“真的!你真的教俺写字?”得到王晓肯定的点头,林二一时间有些手足无措,脸上却笑开了花。
“卢少侠,你是想家了么?真有需要,我可以去请求小姐放你离开。”白老爹听出了王晓诗中的话语,真诚地问道。
不知是什么词眼刺激到了王晓,他一阵愣神,眼中闪过复杂的色彩。
“卢少侠,卢少侠……”白老爹又跟着叫唤了几声。
“嗯,不用了,劳白老爹您费心了!”
“卢少侠,我是看着我们家小姐长大的,她啊!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其实她心地很善良的,如果她有什么得罪的地方,还望卢少侠多多海涵!”已为人精的白老爹当然捕捉到王晓眼中闪过的一切,适时的转移话题。
“是啊!木兰小姐真是一个好主子!”白老爹一席话说出了众人的心声,周围的人纷纷附和着。
这下王晓可不乐意了,你们居然说一个魔鬼的亲戚,邪恶的邻居善良,他缓缓摊开自己的双手,示意大家看看自己现在的模样。
他的意思十分明显,我现在这副模样拜谁所赐,不就是你们口中善良的大小姐?
众军士都尴尬地笑了笑,其实他们也很纳闷,一向待人友好,连我们这些下人都当自家人看待的小姐为何会对眼前这名少年如此凶残,甚至可以说凶残得有些可怕。
半个月前,小姐拖着奄奄一息的王晓回到驻地,大家还以为她是出于好心救人,后来才发现压根不是这么回事,这名少年极有可能是被小姐修理成那幅模样。
从那以后,一旦扎营休息,木兰都会找王晓切磋一番,然后将他揍得鼻青脸肿,好心的大小姐揍完他之后,还不忘帮他处理一番伤口,包粽子式的处理方式就这么让镖队中的木乃伊诞生了。
十几天的相处,众军士能感觉到王晓并不是什么坏人,反倒和大家相处的十分融洽,不少人壮着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