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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一切就绪,十月悄至

    查完后。

    柳乘荫发现这个“长秋影视”背后的资本名字叫“长秋财团”。

    这个财团十分年轻,居然是在近十几年里发展起来。

    十几年发展处一个“财团”。

    “财团”通常是个聚集了大量笼罩着各行各业的子公司的集团。

    但并不是什么“集团”都能叫“财团”!

    能叫做“财团”,通常都有着“雄踞一方”的实力,至少能左右一个市县,并能对岛国高层选举产生一些不可小觑的影响这样。

    看到这里,柳乘荫心中的疑惑瞬间消失不见。

    年轻好啊,敢于打破陈规,怪不得跟那些“老家伙”完全不一样。

    随后,柳乘荫对接下来的“面谈”充满起希望来。

    对于如何说服对方与自己合作,以开辟岛国市场这件事情,柳乘荫好好地进行了一番准备。

    先是查看经过公司里公关部门的专业人士分析所得的信息,再经过柳乘荫自己认真琢磨后,得出了自己的理解,最终,柳乘荫有了以下看法:

    首先,对方是个盈利性组织,不是搞慈善,人家终究是有所求的。

    所以,不要想着对方会太便宜了自己。

    另外,对方能在十几年里建立起这么大一个财团,这说明人家很会赚钱,也非常喜欢赚钱。

    对方在不遵守岛国“传统”的情况下还能发展那么快,那么对方的首脑一定有着很厉害的“手段”,否则早就因为行事风格与其他同行太过于格格不入而被排挤垮了。

    而柳乘荫这边正相反,柳乘荫他们公司的发展,除了是靠柳乘荫的“产品”打开局面外,基本是靠一些“小误会”给推起来的。

    然而,那些明明只是误打误撞而导致结果,结果,其他人被把其看做是柳乘荫“营销鬼才”的神操作。

    然而,事实上,自家人知自家事,柳乘荫知道,他根本不懂什么营销,甚至他根本不懂什么商业手段。

    因此,在商业的“手段”方面,柳乘荫根本不行,而且手下根本没什么在这方面可以跟人家媲美的能人。

    真有这样的能人的话,人家早就自己干了。

    所以,需要特别注意这一点。

    既然,商业方面的“手段”方面玩不过别人,那柳乘荫就决定简单点,直接点。

    如果将接下的谈判看做“比武”。

    那么那些眼花缭乱的“商业手段”就是“招式”。

    而“产品”就是“功力”!

    既然“招式”被压制,那就试试直接拼“功力”!

    无招胜有招。

    事实胜于雄辩。

    不搞那么多花里胡哨。

    直接用作品说话。

    用作品说服他们。

    只要让对方相信柳乘荫的作品就绝对能赚大钱,那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

    看完作品后,如果还不行

    这就说明,他的新作品也就这种程度了。

    那就算了。

    爱要不要,直接回去准备上映的事情吧。

    反之,对方被来的新作品征服,那么一切都好谈了。

    毕竟,这个时候,双方都有了合作的渴望,说明话都好说。

    不过,毕竟“无招胜有招”是柳乘荫为此行准备的“大招”。

    上来就放大会会有些生硬,显得有些不礼貌,容易惹人生气。

    要知道,商业谈判开始前的时候,大家通常会想客套一下、拉拉关系、叙叙旧什么的,活跃气氛,这就跟比赛前的热身运动一样。

    如果没有“热身运动”,你上来直接放大招,剧烈的动作下,很容易伤人伤己

    这样一来,很容易会产生不好的效果,到最后,哪怕最终达成了合作也不会很愉快,谈判效果大打折扣。

    所以,柳乘荫还准备了一些威力不是那么大的招数作为“前戏”。

    唉,先用“前戏”稍微试探一下,让别人有出招的机会,秀一下,然后双方互相抬一手,等大家进入状态,有点准备后,再放大招,这样就比较“润”了。

    对于“前戏”部分所需要用到的招数,柳乘荫也想好了。

    首先是“拉关系”。

    但这个拉关系并不是说要让柳乘荫认亲戚啥的之类的关系。

    这个关系是“精神”上的。

    正所谓“志同道合”。

    柳乘荫要从对方身上寻找到双方的“共同点”,以及“共同敌人”。

    有了“共同点”和“共同敌人”,大家就能成为朋友。

    然后就有了较为不错的“关系”,然后成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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