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没有高强度运动,这就导致了沈昭第二天华丽丽的起晚了。
醒来时,陆霁已不在床上。
沈昭缓慢坐起来,身上有些泛酸,揉了揉酸意最明显的腰,要是罪魁祸首还在这里,她肯定要咬人!
缓了一会儿,没那么酸了,伸长胳膊,去拿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
看到手机上显示的时间,九点二十,猛吸一口气,这么晚了!!
昨天,老汉还嘱咐她要她早点起来,搞大扫除嘞!
沈昭心里一惊,立即掀被子,穿衣下床。
急急忙忙洗漱完,就下了楼。
然后,发现罪魁祸首正带着好大儿和她弟在擦窗子。
陆霁看见她,停下了手里的活,朝她走过来。
沈昭瞪了男人一眼,瞧他做的好事!
环视了一圈,发现方文秀和沈中顺不在家,莫名松了一口气。
不然,真没脸见人了!
“锅里温着早餐,你先去吃早饭,这里交给我。”
陆霁神色温和宠溺,嘴角带着笑容,深邃的眼眸里只装着女人的身影,目光专注。
哼!假惺惺!
沈昭哼哧一声,就越过男人,去厨房。
气性不小!
陆霁站在原地,望着女人的背影失笑,抬手摸了摸脖子。
他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如果拉下他的衣领,就会清晰的看见,男人脖子上有一个浅色的牙印。
耀武扬威的印在男人的脖子上,就像牙印的主人一样,张牙舞爪,一点都不肯吃亏!
沈昭吃完早餐出来,他们已经基本上打扫完了。
本来屋子就不脏,方文秀平时经常打扫,屋子一直保持着整洁干净,但是过年习俗嘛,大年三十这一天大扫除,辞旧迎新。
沈昭如领导视察,检查了一番屋里屋外,满意的点点头,对他们的劳动工作给予高度认可。
目光看向好大儿,“对联写了不?”
先前,沈中顺和方文秀商量过年的事,准备哪些东西,她老汉听说好大儿会写毛笔字,立马决定今年不买对联了。
亲自裁了红纸,准备了墨水和毛笔,将写对联的任务交给了大外孙。
“还没有。”
陆之羡喊上沈立,两个男生去屋里搬了桌子出来,红纸、毛笔、墨水准备妥当。
挽起衣袖,将红纸展平,眼神专注认真,盯着红纸,下笔如有神。
沈昭拉上陆霁在一旁看,点评道:“写得不错!”
陆霁不可置否,出声道:“向内收,注意力集中,收点力。”
闻言,陆之羡正在写的这个字,按他爸指导的写,确实风骨更劲些,锋芒一露一收,相得益彰。
沈昭惊喜的看着陆霁,道:“等会儿,你也写一副。”
“好。”
陆霁对于她的要求除了某些时候,其他一应不会拒绝,听她的。
陆之羡写完手上这一副,揉了揉手腕,让开了位置。
陆霁握着毛笔,神色自然,动作行云如流水,自带一股洒脱肆意,游刃有余。
如果说陆之羡的字是初具锋芒,风骨小有雏形,那陆霁的字就是气势雄浑,刚劲有力,锋芒毕露。
这时,沈中顺和方文秀回来了,今天村里杀年猪,估计是结束了。
看见他们在写春联,沈中顺连背上的背篓都没放下,走过来瞧。
方文秀不懂什么书法,就是觉得女婿这字写得好,很有气势,夸道:“小霁这字写得好!看着就不一般嘞!”
沈中顺虽然是老丈人看女婿的心态,但是这字确实讲不出不好的地方,闭了麦,没有喷他。
陆霁写了两副,就停了笔,让陆之羡写剩下的。
“嘿,大外孙这字写得好!”
沈中顺放下了背篓,走过来,瞧见大外孙在写,终于夸出了口。
听见沈中顺的话,沈立这个大傻子不解的看着他爸,问道:“爸,姐夫写得不好吗?”
此话一出,连陆之羡都停下了笔,抬头看了一眼沈立。
沈立脸上写着满满的真诚,还有清澈的茫然。
沈昭噗嗤笑出声,扶着陆霁的胳膊,道:“老汉,你觉得陆霁写的怎么样?点评一下你女婿的书法呗?”
不介意拱火道:“和你大外孙比起来,啷个写得好?”
沈中顺没理傻儿子的话,脱口而出:“那当然是我大外孙撒!”
闻言,沈昭胳膊肘捅了捅陆霁,一双顾盼生辉的望着他,眼里流露出一丝戏谑。
似乎在嘲笑陆霁,你很不讨老丈人喜欢哎,都比不上你儿子在老丈人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