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去!”
“不能去!”
关于是否前去击杀云雾森林内最后一个目标的辩题,康玄和金戈二位辩手产生了非常激烈的辩论。
辩题:在连续击杀两个目标人物后,我们是否应该击杀最后一个目标。
正方辩手:康玄。
反方辩手:金戈。
现在有请双方代表发言。
康玄:我认为,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众所周知,我们已经连续完成了两个目标的击杀。在这样的前提下,小圆球里的印记仍然指示出了敌人的方向。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敌人没有察觉到我们的存在,一旦他察觉到了,逃离云雾森林,那我们将功亏一篑。
因为小圆球不能锁定不在云雾森林中的人的方位,所以我们一定要抓住最后的机会,将其斩杀!
金戈:正因为我们击杀了两个目标,已经打草惊蛇!所以才更不能贸然出击!一旦中了埋伏,后果不堪设想!
康玄:一旦目标逃离云雾森林,想要找到他的希望非常之渺茫,无限接近于零。放弃即是失败,我们又怎能放弃?!
尝试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尝试注定会失败!!
金戈:现实不是理想,每一次尝试都会付出代价。聪明人都能看出来,这次最后一个人没有逃跑显然就是守株待兔、请君入瓮,我们又怎能傻乎乎地赴险?!
康玄:你是在说我是只傻兔子吗?!
金戈:你难道不是一只傻兔子吗?!明知道对方设下埋伏,还要孤身犯险,你以为你在拍电影吗?!
康玄:裁判!裁判!他人身攻击!
作者:辩手金戈,在此对你提出一次警告,不得对对方辩友进行人身攻击,下次如有再犯,我就罚你出场!
康玄:刚才对方辩友谈到守株待兔,谈到请君入瓮。我糖糖康玄,作为本书的主人公,又岂是无能之辈?难道遇见危险我不会跑吗?
一旦发现势头不对,我将以迅雷不及掩耳响叮当之势逃走。以我的身体素质,我的元气等级,单论逃跑,我说第二,谁敢排第一?
到时候真进了伏击圈,我大步就往外闯!谁都不能拦!
金戈(小声嘟囔):切!逃跑还说得那么自信。不知道的以为你得了什么荣誉,要进名人堂呢。
康玄:哎哎哎,裁判,他又人身攻击,您也不管管。
作者:(轻咳)本人裁定金戈发言不属于人身攻击,其陈述的本来就是客观事实,且没有在大庭广众下阐述。辩手康玄,请不要无理取闹。
康玄:你大爷的xxx,我……(冲着作者刚要发作)
作者:你小子主角还想不想要了,不想要说句话,我把书名改成《金戈传》你信不信。
康玄:别别别别别呀,我保证,我保证,绝对不再发牢骚了,作者大大还是不要往这方面考虑了。
作者:这还差不多,给你写了一百多章主角还找不着北了。好,咱们接着辩论。
金戈:我承认,你康玄真要一心逃跑,估计两三个同级别的拦不住你。可你同时也要考虑清楚,你的实力已经在击杀第二个目标的时候暴露过了,他们定然会有所防备的。
你能从两个三个人的手下逃出来,那四个五个呢?七个八个呢?你都有把握吗?
康玄:哎哎哎,这就抬杠了啊。对面要真有五六个启灵级别的战力那还扯什么蛋啊,直接平推基地不就好了吗?
何必还跟我们苍蓝佣兵团比比划划的,直接带齐人马灭了我们便是。不成立,绝对不成立!
金戈:那你倒是说说,你觉得你自己大概能在几人的围剿之下成功逃脱,给个数字。
康玄:以我的能力,以一敌四成功逃脱绝无问题!(自信脸)
金戈:你敢一挑四啊?我瞅你一挑二都费劲。你也没看你上次干个精神师都吭哧瘪肚的,哪儿来的自信从四个同级别的手底下逃脱?
康玄:你爱信不信,不信拉倒!我相信我的极限是能在四人围追堵截之下逃脱。
金戈:你可要想好,比起令对方逃脱的代价,一旦你中了伏击,万一没有逃脱,可是会丧命的。命没了,一切可都没了,这个失败的代价是非常残酷的。
康玄:(沉吟了一下)我对我自己有信心,至少保命是没问题的。而且不去就是一辈子的遗憾,悠悠百载之后,我有何颜面去见九泉之下的白姐?所以这次无论如何我一定要去!
作者:正方辩手,你还有什么要总结陈词的吗?
金戈:就一句话,你,去动手,我不同意。
作者:反方辩手,你还有什么要总结陈词的吗?
康玄:就一句话,你,不同意,也不好使。
作者:我也一句话,行,了解了